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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申报自然保护区 保护蓝色瑰宝
作者: 林磊 来源:温州网   2006-08-14
    
 

 

    目前,洞头正在加快申报“海洋特别自然保护区”,计划在年底前将东南列岛的20多个岛屿列入保护区内,以保护好大自然遗留下来的这笔“蓝色瑰宝”。

  岛、礁、滩、沙、石等资源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为了加强长效保护,在近几年的城市总规划和一些专项规划中都突出了对岸礁资源前规划和保护。在刚刚修编完成的《洞头县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把岸线分成旅游景观岸线、港口岸线等六大类,并确定了岛礁生态保护区和岸礁生态利用区等。在《洞头县生态县建设规划》中也分别制定了生态功能区划、海域功能区划和重点生态建设保护区划等,其中,洞头东部列岛、东部海域以及大瞿、南策、竹屿等岛都被列入保护范围。

  同时,洞头还把岛礁资源保护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洞头县环保局把岸礁资源保护作为“碧海”保护工程的重要内容,旅游局除了合理、有序、科学开发岛礁资源外,还加强了对景区的巡查,雇员对滩礁景点进行清理保洁,海洋渔业部门也逐步取消岸线功能保护区内的堤坝高网养殖,严禁乱挖海沙和炸礁、毁礁等行为,引导渔农民退渔还海、退渔还礁。各乡镇也纷纷把沿海岸线的村居列入生态村的建设范围,有些村还聘请了专职保洁员,定期对海边垃圾、固体废弃物等进行清理保洁。

  据了解,洞头还将启动流动船舶垃圾上岸工作,落实专船捞捡海上垃圾。继续扩大渔港废机油回收工作,减轻渔船废机油对港区岸礁资源的“黑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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