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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作者:
吴晓泉
来源:文化传播网
200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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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保护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凤阳花鼓”、 凤阳凤画,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凤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简称保护中心)于日前成立。该中心承担的主要任务是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传承和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由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它是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保留了民族文化的原生状态和思维方式,包含着看不见、摸不着,但却可以深切感受到的人类情感。 2003年,我国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并正式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国发〔2006〕18号文件),正式批准公布了全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单,我县选送的曲艺类项目“凤阳花鼓”就榜上有名。同年12月底,安徽省政府批准公布我省第一批省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我县申报的凤阳凤画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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