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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扎实有力
作者:
金照
来源:
200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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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ize=3>根据省广播电视局等十一个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从11月起到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境外地面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温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BR> 一、广泛宣传,形成舆论氛围。专项整治期间,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温州市国家安全局、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FONT><FONT size=3>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通告》,通告要求,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已经安装和使用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拆除;同时,还将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在通告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通告印刷1000份,分别在各社区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张贴,广泛开展宣传。<BR> 二、对居民住宅小区非法设置使用的“小耳朵”进行清理。12月9日,按照计划,温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国家安全局、龙湾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拆除非法设置“小耳朵”集中大行动。共出动国安及支队执法人员21人,分二组对擅自安装设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集中的市区“云锦大厦”、“诚达大厦”等大楼内的非法“小耳朵”予以拆除,共拆除卫星天线、高频头等卫星设施106座。《温州都市报》、温州电视台对此次行动分别作了报道。<BR> 1月5日、6日,温州市瓯海区集中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30多名执法人员,统一行动,根据掌握的情况,对13个镇(街道)的重点社区、楼幢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共拆除“小耳朵”61座。在去年12月上旬,该区就对这项工作作了总体部署,制订了相应的整治方案,下发了“关于对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并利用通告、悬挂横幅等,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教育和引导社区、楼幢居民自觉抵制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小耳朵”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并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BR> 三、端窝点,严查安装队伍,从源头打击非法安装活动。支队经过周密部署,11月1日,破获一起非法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案,在新城华泰大厦现场抓获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人员2名,查扣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备4套。12月5日,支队又在新城“景秀湾”小区将正在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骆某、钟某二人抓获,查获卫星地面接收设备5套。这些案件的破获,有效地打击了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团伙。<BR> 四、对批准的境外卫星电视使用单位进行执法检查。11月下旬,市对市区境外卫星电视接收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执法检查。先后检查境外“卫视”接收使用单位39家,其中,宾馆饭店30家,其他境外“卫视”接收使用单位9家,其中1家宾馆饭店违规接收使用境外“卫视”被处罚。为认真开展这项工作,市支队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制定了《温州市区接收境外卫星电视单位执法检查方案》,对检查的内容、步骤、违规的处理都作了详细的布置。要求执法人员对机房、客房以及天线设置进行实地核查,检查内容共分三个方面:一是接收的内容是否和《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一致;二是接收的境外节目是否从专用平台(鑫诺一号)传输,有否存在未转星的现象;三是卫星电视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同时,执法人员必须填写《温州市区接收卫星电视单位情况登记表》,掌握市区境外“卫视”使用单位的第一手材料。<BR> 当前,温州市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朝纵深方向发展。下一步将联合工商等有关部门,从源头上打击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和小广告等渠道非法销售卫星设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温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 </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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