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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温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及乐清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联合乐清市公安局北白象镇派出所查处了北白象电影院淫秽演出活动。
7日下午,市支队接市长热线举报,称乐清市北白象镇电影院内有播放色情影片,影院周围许多巨幅宣传广告,画面不堪入目,格调低下。支队迅速组织执法一科前往核实查处。16时30分,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后,获悉该影院不是播放电影而是演出活动,每天三场。当时进行的是下午第二场的演出,为了暗访调查,执法人员随即购票进场观看,并用手机拍摄了舞台上“祼舞”淫秽表演片段。随后,支队对查处工作做了部署,决定会同当地执法大队及公安部门联合行动。
当晚,由市支队陈光繁副支队长率队,前往北白象电影院查处。先由支队执法人员和随行的温州电视台记者采用专业摄像器材进行暗访取证。21时许,执法人员在确定已经获取初步证据后,按预定方案,迅速展开行动,当场查扣了该非法演出团体演职人员陈丽娜等共10人及部分观众。
经了解,该“歌舞团”属无证表演团体,共有演职人员11人,主要来自江苏省丹阳、泗洪、沐阳市等县(市),对外称“江苏丹阳歌舞团”,王某、高某夫妇二人为负责人,该团4月6日开始到北白象镇电影院演出的。据当事人交代以及其它演员和部分观众的证实,陈丽娜进行淫秽表演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乐清市公安局对其做出了行政拘留12天,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对非法表演团体负责人王某(在逃)立案追捕。乐清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对北白象电影院未经批准擅自接纳无证表演团体进行色情表演的经营活动,已立案调查,将作出严肃处理。浙江电视台、温州电视台、《温州晚报》已对该案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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