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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等十部(局)《关于开展集中打击盗版单位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和《浙江省关于开展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百日行动的通知》精神,温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精心部署,全面启动“反盗版百日行动”。
7月26日,温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各组成成员联席会议,会议要求,要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在“扫黄办”的组织协调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使行动取得实效。并以这次“反盗版百日行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营造严打态势和浓厚氛围,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7月27日,《温州日报》全文刊登了《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公告》,同时,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还印制了3000多份《公告》,由县(市、区)局发放到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让经营者和公众都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此次“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内容与目的。
7月28日,温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百日行动工作安排的通知》,对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并强调,各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督,抓出成效,对措施不力,工作拖沓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
此次行动分为宣传动员、集中治理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下一阶段,市“扫黄办”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分阶段、有重点地对各县(市、区)的工作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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