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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06-05-30

温文〔2006〕70号

 

 

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200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各有关单位、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文职改〔2006〕9号、浙广局发〔2006〕46号、温职改办〔2006〕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局主管各系列200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1、我局主管各系列均实行专业技术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申报晋升中、初级资格的对象不受身份、年龄、职业、岗位的限制,均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条件和相对应的专业及程序,申请参加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申报晋升高级资格限于企事业单位在岗专业人员。

2、要严格按照各专业系列评审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学历、资历、业绩等申报条件进行申报,要注重考核报评者的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水平。破格晋升对象从严掌握,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年限双破格”申报。

3、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申请人和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中,凡有填报虚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和伪造学历、资历、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晋升的资格,并3年之内不准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单位或他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有关上级部门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属专业技术人员的责任人,3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各系列上报材料时间、地点和评审时间安排(见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条件及有关评审政策

按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高级破格条件(浙职改办〔1992〕23号)、中级破格条件(浙文人〔1992〕101号、浙文人〔1992〕116号、温职改办〔1998〕005号)等文件执行;机关工作人员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参照温市人〔2001〕162号文件执行。任职时间计算到2006年12月底。

除艺术专业系列外,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都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结果挂钩(注:根据浙人专〔2006〕58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开始,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年龄从45周岁提高到50周岁)。

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外语免试;年龄偏大且业绩突出者,当年外语(古汉语)考试不合格,中级经市职改办审定同意后,可参加评审。

乡镇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初级职务,外语和计

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暂不作必备条件。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与年度考核挂钩,上年度考核优秀(优职)和任职期间多次评为优秀(优职)者优先晋升,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继续教育挂钩。

四、申报程序

今年受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我局仍受理文物博物、群众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播音、广电艺术)、电影放映、电影美术专业系列的量化评审推荐工作。申报程序为:(1)由本人提出申请,按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上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的不能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并报当地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需要公证的,可通过司法公证机关公证),其中《晋升(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晋升高级为《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须在申报对象工作单位事务公开栏予以公示一周;(2)按归口管理将材料上报县(市、区)职改办或市主管部门;(3)由县(市、区)职改办或市主管部门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后,报我局所属各系列职改办;(4)我局所属各系列职改办资格初审;(5)我局职改办资格审查;(6)市职改办资格审查;(7)委托有关评委会评审、推荐。

凡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推荐评审,我局不予受理:

1、经资格审查不具备晋升条件者;

2、报评材料不符合要求,如: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提交鉴定的论文尚未发表,各类表格及栏目的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等;

3、事先未经允许,逾期报送材料者;

五、图书资料系列申报要求

图书资料系列中、初级今年仍实行以考代评,受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仍由我局受理(含高等学校图书资料专业申报人员),报考条件等有关事项仍按照温职改办〔2002〕6号《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报名时间为71012日,报名时需上报的材料:本人填写的《考试报名表》、单位填写的《考试花名册》,并提交申报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考试时间暂定于10-11月份。图书资料专业申报高级的,除高等学校以外委托省文化厅评审;高等学校图书资料专业申报人员申报高级的报省教育厅评审。

六、广播电视系列申报要求

我局对广播电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播音、广电艺术等系列中、高级职务评审的总体要求、送审材料及答辩事项等,按照《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广播电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广局发〔2006〕46号)精神执行。

七、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法和答辩事项

1、今年仍对所有晋升中级任职资格人员,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量化打分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通过比率控制在80%以下。

2、艺术系列(美术除外)所有晋升副高级以上人员,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破格晋升副高级以上人员,在进入高级评审前仍需参加专业答辩,答辩由省文化厅组织。艺术系列(美术除外)、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所有晋升中级人员在进入各系列中评委评审前,需参加专业答辩,答辩由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答辩主要围绕专业理论素养、业务知识和技能等方面内容进行,答辩情况作为评审的依据之一。

八、申报材料要求

各县(市、区)人事部门或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需报送的材料,以及评审对象送审材料须具备的内容和材料装订要求见附件2。

九、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报审材料按有关规定直接报送各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审定。市本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报审材料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审定。其报审材料为:(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2份;(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3)本人业务总结1份;(4)1寸正面免冠相片1张。

十、其他事项

我局主管的各专业职务系列职改办在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前(中级20天、初级15天)要将有关材料送局职改办及市职改办资格审查,并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活动审批表》,经市职改办批准后,方可开展评审。

联系电话:057788967183        联系人:谷肖瑾

 

附件:1、评审时间安排表;                      

2、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具体要求;

3、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中、初级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表;

4、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中、初级任职资格考试花名册。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职称   评审   通知

抄:省文化厅职改办、市职改办、各县(市、区)职改办、局

主管各系列职改办

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06年5月29日印

  • 附件:评审时间安排.doc

  • 附件2: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具体要求.doc

  • 附件3:温州市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中、初级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表.doc

  • 附件4:温州市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中、初级任职资格考试花名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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