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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专业职称考试有关规定
作者:
来源:
200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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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专业职称考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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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分类 |
考试科目 |
获得资格条件 |
申报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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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
中级
正常晋升 |
《图书馆工作概论》
《参考咨询工作》
《文献标引工作》
《文献著录工作》 |
1.平均每门60分以上(含60分);2.晋升比例控制在80%内 |
参照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试行办法》的通知(温职改办〔200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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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转系列 |
《图书馆工作概论》
《文献标引工作》
《文献著录工作》 |
平均每门功课60以上(含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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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助理馆员正常晋升 |
《图书馆工作概论》
《文献标引工作》
《文献著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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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馆员转系列 |
《图书馆工作概论》
《文献标引工作》
《文献著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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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正常晋升 |
《图书馆工作概论》
《文献标引工作》
《文献著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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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转系列 |
《文献标引工作》
《文献著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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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
专业年限20-24年 |
平均每门加2分 |
注:以人事档案中能证明其专业年限的原始资料复印件为准〔复印件由各县(市、区)职改办或市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审核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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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年限25-29年 |
平均每门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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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年限30年以上(含30年) |
平均每门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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